轉載千里步道網站上,一封花蓮縣長謝深山的回函。如果沒冒名,極為重要!!
重點有二:
一、開發基地租售,縣府明言權責在國有財產局,前些時日國有財產局推責縣府租售,現今縣府又推責國有財產局,踢皮球遊戲即將開始,意味沒人想扛責!更該揪出負責單位。
二、一致同意海岸地區禁止開發,這句算廢話,都是開發飯店基地,再兼併獨佔沙灘海岸,圍成私樂園。
所以擋下基地開發,就沒海岸獨佔的問題,更重要海岸保護區的再確立,全面保護東海岸,不能違背十月份院會決議不能再減少自然海岸的比例。
內容可連結詳讀,並作為究責依據。